16張台灣麻將規則
基本名稱
每人輪流行牌稱為一手或一個打序; 同一家兩次捨牌之間或四家行牌一周稱為一巡; 砌牌至胡牌或荒局稱為一盤; 首盤起四人每輪流作莊下莊一回為一圈; 每四圈稱為一將(雀). 三張相連的序數牌稱為順子; 三張相同之牌稱為坎子或刻子; 四張相同並經開槓之牌稱為槓子; 胡牌之牌面中所包含的一對相同之牌稱為將眼. 順子、刻子、槓子統稱為搭子.
胡牌型態:
一手牌17張(不含花牌、槓牌逾張)組成5副完成的順子、坎子或槓子與一對將眼,
配得、摸得、或搶得花牌, 八花齊集一家.
計台名堂、台數與定義
風字坎 : 東南西北任一坎(刻子), 合開門序1台,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 : 中發白任一坎, 各計1台, 合圈序加1台.
門清 1台 : 胡牌前無吃、碰、明槓, 允許暗槓.
全求 2台 : 手牌皆已吃碰外露, 僅剩一牌單釣胡銃, 是謂全求. 加計獨聽1台, 共3台.
半求 1台 : 手牌除已吃碰明槓外露以外, 暗牌剩1張並自摸, 含獨聽.自摸共3台.
平胡 2台 : 胡牌時手牌無花、無字、無坎、有將眼、非獨聽、非自摸. 允許門清加1台.
對對胡 4台 : 除將牌外全為坎子(刻子).
作莊 1台 : 胡放皆加計1台, 莊家胡牌應連莊.
連N拉N 2N台 : 莊家連N閒家一律拉N.
獨聽 1台 : 只聽一洞, 例如中洞(卡張)、站壁(邊獨)、單釣(單騎).
搶槓 1台 : 他人加槓已碰之坎子恰為本家成胡.
字一色 16台 : 全為字牌, 不計對對胡(因必然並存). 如包含大/小四喜或大/小三元應累計台數後減除4台(因16張字一色必然並存至少小三元以上牌型).
清一色 12台 : 全為一種花色且無字牌, 例如全索、全筒、全萬.
湊一色 4台 : 除字牌外全為一種花色.
三暗坎 2台 : 三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三暗刻.
四暗坎 6台 : 四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四暗刻.
五暗坎 16台 : 五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五暗刻, 不計門清.對對胡; 如為自摸, 加計不求.自摸2台(因五暗坎雖必然門清卻非必然不求.自摸).
大四喜 16台 : 東南西北四坎全齊, 圈序與開門序不另計台(因必然並存).
小四喜8台 : 東南西北組成之坎子與將牌, 合圈序加1台, 合開門序加1台(因不必然並存).
大三元 8台 : 中發白三坎全齊,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不另計台.
小三元 4台 : 中發白組成之坎子與將牌,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不另計台.
自摸 1台 : 胡牌之牌張自己摸得, 不得靠張(即所摸之牌不得觸及暗牌), 不得落海、低於桌面、觸落牆牌、觸及海內牌、帶牌摸牌等. 進牌非始於摸牌之打序, 不得自摸.
不求自摸 2台 : 無吃.碰.明槓, 並以自摸胡牌. 與門清合稱「門清一摸三」. 另規定同自摸.
槓上開花 1台 : 摸花或開槓於槓尾補牌(不論幾次)而成胡, 加計自摸1台. 另規定同自摸.
海底撈月 1台 : 摸海底牌而成胡, 加計自摸1台, 另規定同自摸. 海底牌得棄摸, 但摸牌未成胡即須打牌. 海底牌如為花牌, 不得補牌亦不須打牌. 海底倒數第二張牌如為花牌或可開槓之牌, 補牌成胡視同海底撈月, 並加計槓上開花; 如補得之牌又為花牌, 不得續補亦不須打牌.
花牌 : 合開門序1台, 持同色花槓(春夏秋冬或梅蘭菊竹)改計2台, 持滿花(8花牌)改計8台. 摸花必須即時補牌, 如靠入手牌或置於門前未補牌, 不得於其後之行牌中要求補牌.
花胡 : 花牌齊集時不論手牌成胡與否可立即胡牌, 是為花胡, 花胡視同正式之胡牌, 其形式包含八仙過海與七搶一(如下述). 花胡時如手牌未同時成胡, 不得翻開手牌亦不計手牌台數. 得花胡時如未補牌而逕行表示胡牌, 則其胡牌無效(因手牌不足17張), 牌局應復原繼續, 摸得第8支花牌者准予補牌, 而後如胡牌時, 持滿花仍計8台. 滿花當時未主動胡牌而後如胡牌時亦仍計8台, 但七搶一僅得於搶花者與被搶花者行牌當時為之.
配牌花胡 12台: 如起手配牌本家得8花牌, 或得7花他人1花, 應先補牌, 待屆輪序摸第1張牌(手牌足17張)時得胡八仙過海或七搶一, 台數增為12台, 手牌未胡無須翻開.
八仙過海 8台: 取得全部8張花牌時, 應補牌(手牌足17張, 下同)並胡牌, 三家賠付, 計八仙過海8台1底(手牌未胡毋須翻開), 莊連拉之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牌面台數照算加計八仙過海8台(底注只計1底).
七搶一 8台: 持七張花牌得搶入他人之一張花牌湊齊滿花而胡牌(手牌足17張), 方式如下:
(1) 本家已持7花牌而他人摸得第8支花牌並欲補牌時, 本家得立即搶花補牌並胡牌, 視同被搶花者放銃, 計七搶一8台1底(暗牌不計毋須翻開), 涉莊連拉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牌面台數照算加計七搶一8台(底注只計1底), 仍視同被搶花者放銃. 他人摸得第8花棄胡併入手牌, 如其後於牌局進行中因故外露遭舉發, 持7花者得於屆輪序摸牌後搶花, 計法同.
(2) 如本家持6花牌他人持1花牌, 本家摸得第8支花牌時, 得搶花補牌並胡牌, 被搶花者賠付, 計七搶一8台1底(暗牌不計毋須翻開), 涉莊連拉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視同自摸, 三家賠付, 牌面台數照算(不含搶得之花牌), 但花牌台數被搶花者應單獨計七搶一8台
天聽 8台 : 閒家配牌補花後即宣佈聽牌, 是為天聽, 不計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宣告天聽後如不換牌或靠張則保持有效, 否則解除天聽. 天聽如未眼牌, 胡牌後如發現曾過水未胡, 不計天聽, 胡牌仍有效.
地聽 4台 : 打出第1張牌即宣佈聽牌, 本身須門清, 不論他人先前吃碰與否, 是為地聽, 不計門清,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宣告地聽後如不換牌或靠張則保持有效, 否則解除地聽. 地聽如未眼牌, 胡牌後如發現曾過水未胡, 不計地聽, 胡牌仍有效.
註 : 莊家打出第1張牌即宣佈聽牌, 視為地聽(因門牌等於摸第一張牌).
地聽一發 8台 : 宣告地聽後,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胡各家打出宣告後第一張牌或摸次1張牌自摸, 是為地聽一發, 不計地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天胡 16台 : 莊家於配牌補花後即胡牌, 是為天胡, 不計門清一摸三. 莊家天胡不論靠張與否. 莊家起手未打牌前開暗槓或連續暗槓而成胡, 視同天胡, 並得加計槓上開花1台.
地胡 16台 : 閒家起手天聽摸第1張牌自摸,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是為地胡, 不計天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閒家摸入第一張牌未打牌前開暗槓或連續暗槓而成胡, 視同地胡, 並得加計槓上開花1台.
人胡 16台 : 又稱天聽一發. 閒家起手天聽,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胡各家打出之第一張牌, 是為人胡, 不計天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嚦咕嚦咕(選用) 8台 : 又名八對半, 由七個對子與一個刻子組成 必須門清. 其中刻子如為有價字牌, 台數加計. 如符合獨聽、湊一色、清一色、字一色牌型應予加計.
台數計算準則 : 除特別註明以外, 所有符合上列1項以上, 皆應逐項累計台數; 如符合之牌型為必然並存之二種以上, 僅得計台數較高的一種.
行牌術語與規則
搬風 : 首將四人暫任意入座, 取東南西北四張牌任意疊起, 由任一人擲三骰子, 所得點數自擲骰者起依逆時針序輪點, 點到之位定為東座位, 自點到者起依次抓一張, 依抓得之位名以東南西北逆時針序重新入座.
次將起每將於原座位搬風, 由前一將末盤胡牌者擲骰, 依同法更換座位, 四人新座位之相互順序不得與前一將完全相同, 否則重搬.
定莊 : 每將首盤由東座者擲三骰子, 所得點數依同法輪點, 點到之位即定為莊家位, 亦即該將之起莊位. 圈風器固定置於起莊位左桌角處. 莊家胡牌或該盤荒局應連莊; 下莊後依逆時針序各家輪流作莊, 每次輪到起莊位時即為次一風圈之始, 圈風器應遞轉一序.
洗牌 : 每盤牌起始前應由各家合力將所有牌張蓋上並予以充分混合均勻, 是謂洗牌.
砌牌 : 洗牌後由各家分別以每二張疊起為一墩, 各疊相連之十八墩, 並各自略往左前推出, 使四牌列相連成風車扇頁狀, 稱為牌牆. 牌牆所圍之區域, 稱為牌池或牌海. 將牌張字零散狀態做成牌牆的過程, 謂之砌牌.
配牌 : 由莊家擲骰依同法輪點, 點到座位之牌牆右起於擲骰點數之次一墩開門, 依牌牆順時針序配牌, 每人依逆時針序輪流每回取四張(二墩), 四回各得16張牌後, 莊家多抓一張門牌得17張牌. 開門位即為該一盤之東位或花牌之1號序(逆時針序), 骰子收存於莊家位桌面.
補花 : 配牌後各家取得之花牌應由莊家起始依次於槓尾補入同張數之牌, 莊家無花或補完應喊請補, 閒家依次補完應各喊過補. 如補得花牌應喊再補, 俟首輪補花完畢再依輪序先後進行次輪補牌, 餘類推. 如莊家忘了抓門牌, 他人補花後莊家抓了門牌如恰為花牌, 應禁止補牌並判相公.
補牌 : 行牌中開槓或摸得花牌應立即於槓尾摸牌, 是謂補牌. 行牌中如將花牌併入手牌而不補牌, 該盤內不得於其後之行牌中取出花牌而補牌.牆頭、槓尾: 配牌後牌牆所餘牌墩, 供後續依序以順時針方向行牌取用, 起始處稱為牆頭, 末尾處稱為槓尾.
殘牌: 牌牆之末尾部份除供補牌所需外, 固定保留8墩(16張牌)不用於行牌, 是謂殘牌, 俗稱鐵八墩.
行牌方向 : 四家依序以逆時針方向輪流行牌, 謂之行牌方向.
插花 : 分外插與內插. 旁人下注依附一主家與其餘三家對博, 是為外插; 玩家本身提高底注對博, 是為內插. 內插以一底為單位, 第1底為插, 第2底為飄, 第3底以上為飛; 外插得以底台或固定金額為注. 插花時各家得表明接受與否. 外插者不得以聲音.動作.表情.眼神影響行牌, 否則該次贏無效輸照付. 內插應於西風起莊(含)前為之, 至該將結束前不得退插, 如內插無明顯失利則次一將不得退插. 外插者得隨時於非連莊時起插, 並得於非連莊且插花注被胡去時退插. 外插者亦得於插花注被胡去時轉插另一主家. 外插者起插或轉插時, 該將剩餘牌局不得少於一圈. 內插第二底以上(飄、飛)之起插與退插得視同外插處理.
捨牌 : 又稱打牌. 進牌後於本身之暗牌中擇一打出至海中, 不限落海位置亦無需排列順序.
摸牌 : 自牌牆依序摸取之進牌方式. 因摸花、暗槓、加槓而自槓尾補牌, 視為摸牌之性質.
吃牌 : 上家之捨牌與本家手牌二張湊成順搭之進牌方式. 吃牌成搭應明示於本家暗牌之前, 吃入牌應置中. 吃牌後之捨牌不得為吃入牌之同(絡)牌. 同巡內不得吃入本家前一捨牌之同(絡)牌.
碰牌 : 任一家之捨牌與本家之對牌湊成明坎之進牌方式. 碰牌搭應明示於本家暗牌之前. 碰牌通常優先於吃(摸)牌, 但當摸牌已入暗牌列或吃牌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則優先於碰牌. 碰牌後之捨牌不得為同牌. 同一巡內出現之相同第二張牌不得碰牌.
喊碰未碰 : 已為碰牌之意思表示(不限於喊碰)而未履行, 罰1台付予打出該牌(上家之捨牌除外)者; 惟如已亮出同牌之對牌則必須履行碰牌.
嗆牌: 牌局進行中報出或說出牌名者, 該盤牌內不得吃碰槓胡該牌. 打牌時如報錯牌名不罰, 但應負嗆牌責任. 胡牌應針對實際入海或加槓之牌, 不得歸咎於嗆牌, 但有明顯之故意以異常之動作捨牌並報錯牌名者, 應對所打之牌與所報之牌同負放銃風險與責任.
暗槓 : 手牌具有四張相同牌張, 得於摸牌之後暗蓋於門前, 並於槓尾補牌.
明槓 : 分加槓與碰槓二種. 已碰之明坎得以手牌中相同的第四張開槓補牌, 是謂加槓. 手牌中已有暗坎, 他人打出相同的第四張得予以開槓補牌, 是謂碰槓. 明槓之四牌應明示門前.
胡牌 : 手牌之明暗牌與他人之捨牌(含加槓)或本身之摸牌組成五個完成之搭子及一對將眼時, 宣告胡牌, 前者稱為胡銃, 後者稱為自摸. 此外, 非為「五搭一對」之特殊胡牌包括嚦咕嚦咕(選用)、八仙過海、七搶一等, 後二者手牌如未成胡不得翻開, 但須恰為17張(不計花牌與槓牌逾張).
牌面 : 胡牌時手牌與花牌併同其他名堂等所形成的牌型與台數, 是謂牌面.
連莊示記 : 莊家連莊時應於本身之暗牌前以骰子示記連莊序, 如所示低於實際連莊序, 則莊家胡牌以所示計收, 放銃或他人自摸時以實際計付. 如所示高於實際連莊序, 則反之計收計付.
聽牌 : 只差一張即胡牌, 是謂聽牌. 除天聽與地聽外, 聽牌無須報聽.
放銃 : 打出牌時他人推倒手牌胡牌, 是謂放銃; 於胡牌者謂之胡銃.
攔胡 : 多家同時胡牌時, 離放銃者輪序較近者優先胡牌, 是為攔胡, 但得攔胡者已伸手摸牌即喪失優先權.
過水 : 得胡牌而未胡牌, 是為過水, 其後迄本身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前不得胡牌, 否則視同詐胡. 得胡牌者已伸手摸牌即視同過水, 不得反悔.
解除過水 : 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即可解除過水, 其中加槓補牌如成胡, 自摸有效. 過水時之暗槓因無實際打出牌, 非為解除過水, 其補牌不得自摸.
荒局 : 牌牆除殘牌8墩(16張)外皆已摸完仍無人胡牌, 是謂荒局, 應重開新盤, 莊家續莊. 施行鐵八墩殘牌之牌局, 得廢止俗稱一路歸西、四風連和、四槓和局、九么和局等荒局作法.
相公 : 缺張、逾張、錯吃碰槓、錯打明牌、偷牌、花牌未補、花牌打出、錯位摸補、搶摸、吃碰未撿入、吃入打出、打出吃入、窺視暗牌、帶牌摸牌等經舉發或自承, 是為相公. 相公僅得依序摸牌(得暗槓、加槓、補花)並擇牌打出, 不得吃碰、碰槓、搶花或胡牌(包含花胡). 惟暗槓視同摸牌、加槓視同打牌兼補牌, 故不禁止相公為之. 相公分明相與暗相二種:
1) 明相: 已自承或遭舉發之相公, 是為明相, 只保留摸牌(含摸花補牌)與擇牌打出之基本行牌權.
2) 暗相: 違規而喪失胡牌權, 尚未遭舉發或自承前, 是為暗相, 仍得自由吃、碰、明暗槓等.
二相包賠: 行牌違規宣告相公後再度違反應宣告相公之規則, 應包賠三家, 莊連拉併計, 俗稱相一不相二, 唯指明相而言, 暗相不計次數.
眼牌 : 聽牌後得起身游走觀看各家暗牌與槓上第一張牌, 不得過水、換牌或明暗槓等, 不得帶牌走動, 亦不得透露他人或本身牌情. 他人胡牌時應付胡牌者1台. 眼牌者摸得或補得之牌不得靠入手牌, 如非自摸應原牌打出. 海底牌不得棄摸. 眼牌違規視同相公, 違規二次應就其底注與台數其包賠三家, 莊連拉照算. 未聽牌而眼牌者計違規一次, 再次違規則包賠. 眼牌者胡牌後如回溯發現曾經過水(含花胡), 其胡牌無效並應判包賠. 天聽、地聽不強制眼牌. 眼牌時應嚴守「噤口」禁制, 對於屬於各家隱私性質之違規或暗相(例如察知他人暗槓不同牌、他人暗牌中有花牌或摸到花牌故意不補插入手牌等), 一概不得透露或舉發; 惟由表象得為察知之違規, 不在此限. 因違規宣告為明相者, 不得眼牌.
詐胡 : 非為可胡牌情況(含缺張、逾張、錯胡、錯位摸補、搶摸、自摸違規、眼牌違規、過水違規、相公等)卻推倒全部或一部牌張(含將牌)而為胡牌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是為詐胡. 胡牌時手牌已翻開而有牌張掉離桌面者, 視同詐胡. 花胡時如將未成胡之手牌翻開, 手牌部份以詐胡論, 惟花胡仍屬有效, 應個別處理之. 詐胡非為胡牌, 乃屬違規行為, 故詐胡不具攔胡效力, 亦不因攔胡或被攔胡而免責. 詐胡時應作如下之處理:
1) 詐胡者應依底注加牌面台數分別賠付三家, 莊連拉之台數則另與莊家單獨計賠; 若莊家詐胡, 除底注加牌面台數以外, 莊連拉之台數應一併計入分別賠付三家.
2) 詐胡者另應就插花注賠付插花者; 如插花之主家詐胡, 插花者應就插花注分別賠付三家.
3) 莊家詐胡即應下莊, 閒家詐胡則莊家續莊, 但該盤不計連莊序. (此為防止閒家以詐胡惡意中止連莊).
行牌禁制: 行牌包含摸牌、吃牌、碰牌三大屬性. 從進牌至出牌之過程謂之打序, 一個打序限執行一種屬性. 行牌禁制包括:
1) 吃牌或碰牌之後不得接著開槓.
2) 碰槓之補牌不得自摸胡牌, 補得花牌再補之牌亦然(台麻特例).
3) 碰槓補牌之後如接著暗槓補牌不得自摸胡牌, 此暗槓補得花牌再補後亦然(台麻特例).
4) 自摸必須始於摸牌, 凡非依正常摸序進牌之打序, 概不得自摸胡牌.
5) 暗槓前所摸之牌如靠入手牌而又暗槓補牌成胡時, 其可胡之牌如包含同巡打過之牌, 此自摸無效.
6) 吃入牌時不得打出同(絡)牌; 打出牌後不得於同巡吃入同(絡)牌. 碰牌時不得打出同牌.
7) 牌牆摸序末三張內不得吃、碰、碰槓, 但允許暗槓或加槓.
8) 非因得歸咎於他人之因素而外露或說出暗牌或搭子, 本盤內不得吃碰槓或胡銃該暗牌或搭子.
包賠 : 發生詐胡、相公二度違規、眼牌二度違規、末八張內詐暗槓、弄亂牌牆或他人手牌致無法恢復等情況, 應依底注加本身牌面台數賠付三家與外插者, 涉莊連拉台數另加計, 是謂包賠.
代位賠付: 發生錯槓、錯碰、錯打明牌等致使行牌順序因而改變時, 應對約定時段內因受行牌順序改變之影響而發生的胡牌代替應付者支付, 是謂代位賠付.
錯補花之處理: 行牌者將一般牌張誤摸為花牌而補花, 於所補之牌翻閱或靠入手牌時, 判為相公. 如該誤摸為花牌之牌張恰為他人成胡之牌, 於補牌觸及槓尾牌時, 得予胡牌.
錯槓之處理 : 槓牌非為四張相同之牌者, 是為錯槓. 錯槓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 錯暗槓: 無論不慎或故意, 概為推定故意, 採代位賠付與末八張內加重處罰之原則.
1) 當有人槓上開花或因槓底補牌(含補花.開槓)原牌打出而放銃時, 應檢查盤中之暗槓, 如有錯誤應由錯暗槓者代位賠付. 如錯暗槓超過一個, 則共同平均賠付.
2) 在牌牆摸序末八張以內之暗槓若檢出錯誤, 除適用前項之代位賠付外, 若為荒局檢出錯誤, 應依牌面包賠三家.
3) 對非涉槓上之自摸或胡銃, 錯暗槓者除已成相公外, 無賠付責任(末八張內除外).
(二) 錯加槓: 未補牌前即時糾正免罰(被搶槓除外).
1) 所補之牌尚未插入手牌之前發現: 強制復原, 可免處罰, 惟在較嚴的場合可因偷窺槓上暗牌而判相公.
2) 所補之牌已插入手牌尚未打牌前發現: 如可確定哪張牌則強制歸回槓上並判相公; 如無法確定哪一張牌則由他人任抽一牌置回槓上並判相公, 牌局依原順序繼續, 且對其後該張槓上牌發生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3) 錯加槓者補了牌並已打出牌: 錯槓牌視為既遂,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新順序繼續, 並對本盤內涉及槓上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如既遂之錯加槓發生於本盤最後可摸之牌8張以內, 直接加重處罰依牌面包賠三家, 本盤終止.
4) 錯加槓之牌如恰為他人成胡之牌, 於加槓者補牌觸及槓尾牌時, 得予胡牌, 不計搶槓1台.
(三) 錯碰槓: 未補牌前即時糾正依喊碰未碰處罰; 已進行補牌時處理如下:
1) 所補之牌尚未插入手牌之前發現: 該牌強制歸回槓上並判相公, 該欲碰槓之坎子見光死應亮出門前不得作為安張來打.
2) 所補之牌已插入手牌尚未打牌前發現: 如可確定哪張牌則同(1); 如無法確定哪張牌則由他人任抽一牌置回槓上,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原順序繼續, 並對其後該張槓上牌發生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3) 錯碰槓者補了牌並已打出牌: 錯槓牌視為既遂,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新順序繼續, 並對其後暗牌8張以內的自摸與本盤內涉及槓上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如既遂之錯碰槓發生於本盤最後可摸之牌8張以內, 直接加重處罰為依牌面包賠三家, 本盤終止.
錯碰之處理:
1) 錯碰未遂: 碰牌時打出之牌無人反應但在下家摸牌併入手牌前發現, 應強制復原並判相公.
2) 錯碰既遂: 碰牌錯誤時打出之牌有人吃碰(槓)完成並已捨牌或下家已摸牌入手牌, 錯碰者除判相公外, 應對其後摸序八張之內之他人自摸負代位賠付責任.
錯打明牌之處理: 捨牌誤將已吃碰之門前明牌打出, 又無法自手牌取出同一牌使恢復原狀, 是為錯打明牌, 其處理以避免改變原有之行牌順序為原則, 方式如下:
1) 如捨牌已入海無人吃碰或叫胡, 除判相公外, 應強制將改打正確的牌(即復原該門前搭)接受吃碰銃考驗, 照常行牌. 如拿不出正確的牌, 則應打出摸來的那張牌.
2) 如捨牌已入海有人吃碰, 除判相公外, 仍應強制依方式(1)復原改打, 並賠付已喊碰並亮出對子者與欲吃並亮出搭子者各1台, 不得吃碰此張錯誤捨牌.
3) 如捨牌已入海有人胡牌, 除賠付該銃外, 並復原該門前搭強制將摸來的那張牌再打出, 如也放銃, 再賠付一次, 本盤結束. 本盤如因錯打門前牌而結束, 如為莊家所為則下莊, 否則莊家續莊, 本盤不計連莊序.
4) 如捨牌已入海無人糾正並繼續行牌, 錯打者對其後摸序八張以內之他人自摸應負代位賠付之責任.
打出花牌之處理:
1) 摸花不補牌而將之打出: 除判相公(明相)外, 另強制翻開槓尾牌入海, 視同由其打出並負放銃風險.
2) 自手內牌中取出花牌打出: (a) 由暗相轉成明相, 另強制翻開槓尾牌入海, 視同由其打出, 並負放銃風險; (b) 如槓尾牌曾不慎外露或欲打出花牌者因故已知, 不得打出花牌, 如打出強制令其收回, 並由他人於其手內牌中任抽取一張打出, 並由其負放銃風險.
3) 已補過牌之外露花牌不得打出, 應即時令其收回並另擇牌打出. 此舉不判相公但胡牌時該張花牌不得計台.
行牌的優先權規則
關於二人或多人之行牌發生衝突, 正常情況是胡牌優先於碰(槓)牌, 碰(槓)牌優先於吃牌與摸牌, 但發生下列情況時優先權易位:
1) 自摸vs碰牌: 碰(槓)牌者喊碰早於捨牌者下家自摸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碰牌優先.
2) 自摸vs胡銃: 胡銃之意思表示早於捨牌者下家自摸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胡銃優先.
3) 碰牌vs吃牌: 碰牌者遲疑喊碰, 俟捨牌者下家吃牌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吃牌優先.
4) 碰牌vs摸牌: 碰牌者遲疑喊碰, 俟捨牌者下家摸牌已入手牌列無法辨識所摸何張時, 摸牌優先.
5) 胡銃vs碰牌: 得胡銃者已伸手摸牌並觸及時, 或碰(槓)牌者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碰(槓)牌優先.
6) 胡銃vs吃牌: 得胡銃者遲疑或無反應, 俟吃牌者已進行亮搭與打牌二動作時, 吃牌優先.
7) 胡銃vs摸牌: 得胡銃者遲疑或無反應, 俟放銃者之下家已完成摸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摸牌優先.
8) 胡銃vs胡銃: 得胡銃者已伸手摸牌時, 視為過水不胡, 輪序在後的胡銃者優先.
9) 加槓vs搶槓: 加槓者補牌已入手牌後, 不得搶槓.
10) 補花vs碰牌(或碰槓): 補牌已入手牌列無法辨識所摸何張時, 他人不得碰牌或碰槓 .
違反優先權而行牌之罰則
1) 喪失自摸或胡銃優先權者, 如仍執意推倒手牌, 其胡牌無效, 依牌面包賠三家(胡銃vs胡銃除外).
2) 喪失碰牌優先權者, 如仍執意碰牌, 應判相公, 並應對後續摸序八張以內之他人自摸負代位賠付之責任.
基本名稱
每人輪流行牌稱為一手或一個打序; 同一家兩次捨牌之間或四家行牌一周稱為一巡; 砌牌至胡牌或荒局稱為一盤; 首盤起四人每輪流作莊下莊一回為一圈; 每四圈稱為一將(雀). 三張相連的序數牌稱為順子; 三張相同之牌稱為坎子或刻子; 四張相同並經開槓之牌稱為槓子; 胡牌之牌面中所包含的一對相同之牌稱為將眼. 順子、刻子、槓子統稱為搭子.
胡牌型態:
一手牌17張(不含花牌、槓牌逾張)組成5副完成的順子、坎子或槓子與一對將眼,
配得、摸得、或搶得花牌, 八花齊集一家.
計台名堂、台數與定義
風字坎 : 東南西北任一坎(刻子), 合開門序1台,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 : 中發白任一坎, 各計1台, 合圈序加1台.
門清 1台 : 胡牌前無吃、碰、明槓, 允許暗槓.
全求 2台 : 手牌皆已吃碰外露, 僅剩一牌單釣胡銃, 是謂全求. 加計獨聽1台, 共3台.
半求 1台 : 手牌除已吃碰明槓外露以外, 暗牌剩1張並自摸, 含獨聽.自摸共3台.
平胡 2台 : 胡牌時手牌無花、無字、無坎、有將眼、非獨聽、非自摸. 允許門清加1台.
對對胡 4台 : 除將牌外全為坎子(刻子).
作莊 1台 : 胡放皆加計1台, 莊家胡牌應連莊.
連N拉N 2N台 : 莊家連N閒家一律拉N.
獨聽 1台 : 只聽一洞, 例如中洞(卡張)、站壁(邊獨)、單釣(單騎).
搶槓 1台 : 他人加槓已碰之坎子恰為本家成胡.
字一色 16台 : 全為字牌, 不計對對胡(因必然並存). 如包含大/小四喜或大/小三元應累計台數後減除4台(因16張字一色必然並存至少小三元以上牌型).
清一色 12台 : 全為一種花色且無字牌, 例如全索、全筒、全萬.
湊一色 4台 : 除字牌外全為一種花色.
三暗坎 2台 : 三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三暗刻.
四暗坎 6台 : 四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四暗刻.
五暗坎 16台 : 五副配得或摸得之坎子(包含暗槓)組成, 又稱五暗刻, 不計門清.對對胡; 如為自摸, 加計不求.自摸2台(因五暗坎雖必然門清卻非必然不求.自摸).
大四喜 16台 : 東南西北四坎全齊, 圈序與開門序不另計台(因必然並存).
小四喜8台 : 東南西北組成之坎子與將牌, 合圈序加1台, 合開門序加1台(因不必然並存).
大三元 8台 : 中發白三坎全齊,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不另計台.
小三元 4台 : 中發白組成之坎子與將牌, 合圈序加1台, 箭字坎不另計台.
自摸 1台 : 胡牌之牌張自己摸得, 不得靠張(即所摸之牌不得觸及暗牌), 不得落海、低於桌面、觸落牆牌、觸及海內牌、帶牌摸牌等. 進牌非始於摸牌之打序, 不得自摸.
不求自摸 2台 : 無吃.碰.明槓, 並以自摸胡牌. 與門清合稱「門清一摸三」. 另規定同自摸.
槓上開花 1台 : 摸花或開槓於槓尾補牌(不論幾次)而成胡, 加計自摸1台. 另規定同自摸.
海底撈月 1台 : 摸海底牌而成胡, 加計自摸1台, 另規定同自摸. 海底牌得棄摸, 但摸牌未成胡即須打牌. 海底牌如為花牌, 不得補牌亦不須打牌. 海底倒數第二張牌如為花牌或可開槓之牌, 補牌成胡視同海底撈月, 並加計槓上開花; 如補得之牌又為花牌, 不得續補亦不須打牌.
花牌 : 合開門序1台, 持同色花槓(春夏秋冬或梅蘭菊竹)改計2台, 持滿花(8花牌)改計8台. 摸花必須即時補牌, 如靠入手牌或置於門前未補牌, 不得於其後之行牌中要求補牌.
花胡 : 花牌齊集時不論手牌成胡與否可立即胡牌, 是為花胡, 花胡視同正式之胡牌, 其形式包含八仙過海與七搶一(如下述). 花胡時如手牌未同時成胡, 不得翻開手牌亦不計手牌台數. 得花胡時如未補牌而逕行表示胡牌, 則其胡牌無效(因手牌不足17張), 牌局應復原繼續, 摸得第8支花牌者准予補牌, 而後如胡牌時, 持滿花仍計8台. 滿花當時未主動胡牌而後如胡牌時亦仍計8台, 但七搶一僅得於搶花者與被搶花者行牌當時為之.
配牌花胡 12台: 如起手配牌本家得8花牌, 或得7花他人1花, 應先補牌, 待屆輪序摸第1張牌(手牌足17張)時得胡八仙過海或七搶一, 台數增為12台, 手牌未胡無須翻開.
八仙過海 8台: 取得全部8張花牌時, 應補牌(手牌足17張, 下同)並胡牌, 三家賠付, 計八仙過海8台1底(手牌未胡毋須翻開), 莊連拉之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牌面台數照算加計八仙過海8台(底注只計1底).
七搶一 8台: 持七張花牌得搶入他人之一張花牌湊齊滿花而胡牌(手牌足17張), 方式如下:
(1) 本家已持7花牌而他人摸得第8支花牌並欲補牌時, 本家得立即搶花補牌並胡牌, 視同被搶花者放銃, 計七搶一8台1底(暗牌不計毋須翻開), 涉莊連拉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牌面台數照算加計七搶一8台(底注只計1底), 仍視同被搶花者放銃. 他人摸得第8花棄胡併入手牌, 如其後於牌局進行中因故外露遭舉發, 持7花者得於屆輪序摸牌後搶花, 計法同.
(2) 如本家持6花牌他人持1花牌, 本家摸得第8支花牌時, 得搶花補牌並胡牌, 被搶花者賠付, 計七搶一8台1底(暗牌不計毋須翻開), 涉莊連拉台數照算, 本盤終止;; 如補得之牌恰為槓上開花, 視同自摸, 三家賠付, 牌面台數照算(不含搶得之花牌), 但花牌台數被搶花者應單獨計七搶一8台
天聽 8台 : 閒家配牌補花後即宣佈聽牌, 是為天聽, 不計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宣告天聽後如不換牌或靠張則保持有效, 否則解除天聽. 天聽如未眼牌, 胡牌後如發現曾過水未胡, 不計天聽, 胡牌仍有效.
地聽 4台 : 打出第1張牌即宣佈聽牌, 本身須門清, 不論他人先前吃碰與否, 是為地聽, 不計門清,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宣告地聽後如不換牌或靠張則保持有效, 否則解除地聽. 地聽如未眼牌, 胡牌後如發現曾過水未胡, 不計地聽, 胡牌仍有效.
註 : 莊家打出第1張牌即宣佈聽牌, 視為地聽(因門牌等於摸第一張牌).
地聽一發 8台 : 宣告地聽後,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胡各家打出宣告後第一張牌或摸次1張牌自摸, 是為地聽一發, 不計地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天胡 16台 : 莊家於配牌補花後即胡牌, 是為天胡, 不計門清一摸三. 莊家天胡不論靠張與否. 莊家起手未打牌前開暗槓或連續暗槓而成胡, 視同天胡, 並得加計槓上開花1台.
地胡 16台 : 閒家起手天聽摸第1張牌自摸,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是為地胡, 不計天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閒家摸入第一張牌未打牌前開暗槓或連續暗槓而成胡, 視同地胡, 並得加計槓上開花1台.
人胡 16台 : 又稱天聽一發. 閒家起手天聽, 不論他人吃碰與否, 胡各家打出之第一張牌, 是為人胡, 不計天聽, 門清, 如自摸則加計不求.自摸2台.
嚦咕嚦咕(選用) 8台 : 又名八對半, 由七個對子與一個刻子組成 必須門清. 其中刻子如為有價字牌, 台數加計. 如符合獨聽、湊一色、清一色、字一色牌型應予加計.
台數計算準則 : 除特別註明以外, 所有符合上列1項以上, 皆應逐項累計台數; 如符合之牌型為必然並存之二種以上, 僅得計台數較高的一種.
行牌術語與規則
搬風 : 首將四人暫任意入座, 取東南西北四張牌任意疊起, 由任一人擲三骰子, 所得點數自擲骰者起依逆時針序輪點, 點到之位定為東座位, 自點到者起依次抓一張, 依抓得之位名以東南西北逆時針序重新入座.
次將起每將於原座位搬風, 由前一將末盤胡牌者擲骰, 依同法更換座位, 四人新座位之相互順序不得與前一將完全相同, 否則重搬.
定莊 : 每將首盤由東座者擲三骰子, 所得點數依同法輪點, 點到之位即定為莊家位, 亦即該將之起莊位. 圈風器固定置於起莊位左桌角處. 莊家胡牌或該盤荒局應連莊; 下莊後依逆時針序各家輪流作莊, 每次輪到起莊位時即為次一風圈之始, 圈風器應遞轉一序.
洗牌 : 每盤牌起始前應由各家合力將所有牌張蓋上並予以充分混合均勻, 是謂洗牌.
砌牌 : 洗牌後由各家分別以每二張疊起為一墩, 各疊相連之十八墩, 並各自略往左前推出, 使四牌列相連成風車扇頁狀, 稱為牌牆. 牌牆所圍之區域, 稱為牌池或牌海. 將牌張字零散狀態做成牌牆的過程, 謂之砌牌.
配牌 : 由莊家擲骰依同法輪點, 點到座位之牌牆右起於擲骰點數之次一墩開門, 依牌牆順時針序配牌, 每人依逆時針序輪流每回取四張(二墩), 四回各得16張牌後, 莊家多抓一張門牌得17張牌. 開門位即為該一盤之東位或花牌之1號序(逆時針序), 骰子收存於莊家位桌面.
補花 : 配牌後各家取得之花牌應由莊家起始依次於槓尾補入同張數之牌, 莊家無花或補完應喊請補, 閒家依次補完應各喊過補. 如補得花牌應喊再補, 俟首輪補花完畢再依輪序先後進行次輪補牌, 餘類推. 如莊家忘了抓門牌, 他人補花後莊家抓了門牌如恰為花牌, 應禁止補牌並判相公.
補牌 : 行牌中開槓或摸得花牌應立即於槓尾摸牌, 是謂補牌. 行牌中如將花牌併入手牌而不補牌, 該盤內不得於其後之行牌中取出花牌而補牌.牆頭、槓尾: 配牌後牌牆所餘牌墩, 供後續依序以順時針方向行牌取用, 起始處稱為牆頭, 末尾處稱為槓尾.
殘牌: 牌牆之末尾部份除供補牌所需外, 固定保留8墩(16張牌)不用於行牌, 是謂殘牌, 俗稱鐵八墩.
行牌方向 : 四家依序以逆時針方向輪流行牌, 謂之行牌方向.
插花 : 分外插與內插. 旁人下注依附一主家與其餘三家對博, 是為外插; 玩家本身提高底注對博, 是為內插. 內插以一底為單位, 第1底為插, 第2底為飄, 第3底以上為飛; 外插得以底台或固定金額為注. 插花時各家得表明接受與否. 外插者不得以聲音.動作.表情.眼神影響行牌, 否則該次贏無效輸照付. 內插應於西風起莊(含)前為之, 至該將結束前不得退插, 如內插無明顯失利則次一將不得退插. 外插者得隨時於非連莊時起插, 並得於非連莊且插花注被胡去時退插. 外插者亦得於插花注被胡去時轉插另一主家. 外插者起插或轉插時, 該將剩餘牌局不得少於一圈. 內插第二底以上(飄、飛)之起插與退插得視同外插處理.
捨牌 : 又稱打牌. 進牌後於本身之暗牌中擇一打出至海中, 不限落海位置亦無需排列順序.
摸牌 : 自牌牆依序摸取之進牌方式. 因摸花、暗槓、加槓而自槓尾補牌, 視為摸牌之性質.
吃牌 : 上家之捨牌與本家手牌二張湊成順搭之進牌方式. 吃牌成搭應明示於本家暗牌之前, 吃入牌應置中. 吃牌後之捨牌不得為吃入牌之同(絡)牌. 同巡內不得吃入本家前一捨牌之同(絡)牌.
碰牌 : 任一家之捨牌與本家之對牌湊成明坎之進牌方式. 碰牌搭應明示於本家暗牌之前. 碰牌通常優先於吃(摸)牌, 但當摸牌已入暗牌列或吃牌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則優先於碰牌. 碰牌後之捨牌不得為同牌. 同一巡內出現之相同第二張牌不得碰牌.
喊碰未碰 : 已為碰牌之意思表示(不限於喊碰)而未履行, 罰1台付予打出該牌(上家之捨牌除外)者; 惟如已亮出同牌之對牌則必須履行碰牌.
嗆牌: 牌局進行中報出或說出牌名者, 該盤牌內不得吃碰槓胡該牌. 打牌時如報錯牌名不罰, 但應負嗆牌責任. 胡牌應針對實際入海或加槓之牌, 不得歸咎於嗆牌, 但有明顯之故意以異常之動作捨牌並報錯牌名者, 應對所打之牌與所報之牌同負放銃風險與責任.
暗槓 : 手牌具有四張相同牌張, 得於摸牌之後暗蓋於門前, 並於槓尾補牌.
明槓 : 分加槓與碰槓二種. 已碰之明坎得以手牌中相同的第四張開槓補牌, 是謂加槓. 手牌中已有暗坎, 他人打出相同的第四張得予以開槓補牌, 是謂碰槓. 明槓之四牌應明示門前.
胡牌 : 手牌之明暗牌與他人之捨牌(含加槓)或本身之摸牌組成五個完成之搭子及一對將眼時, 宣告胡牌, 前者稱為胡銃, 後者稱為自摸. 此外, 非為「五搭一對」之特殊胡牌包括嚦咕嚦咕(選用)、八仙過海、七搶一等, 後二者手牌如未成胡不得翻開, 但須恰為17張(不計花牌與槓牌逾張).
牌面 : 胡牌時手牌與花牌併同其他名堂等所形成的牌型與台數, 是謂牌面.
連莊示記 : 莊家連莊時應於本身之暗牌前以骰子示記連莊序, 如所示低於實際連莊序, 則莊家胡牌以所示計收, 放銃或他人自摸時以實際計付. 如所示高於實際連莊序, 則反之計收計付.
聽牌 : 只差一張即胡牌, 是謂聽牌. 除天聽與地聽外, 聽牌無須報聽.
放銃 : 打出牌時他人推倒手牌胡牌, 是謂放銃; 於胡牌者謂之胡銃.
攔胡 : 多家同時胡牌時, 離放銃者輪序較近者優先胡牌, 是為攔胡, 但得攔胡者已伸手摸牌即喪失優先權.
過水 : 得胡牌而未胡牌, 是為過水, 其後迄本身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前不得胡牌, 否則視同詐胡. 得胡牌者已伸手摸牌即視同過水, 不得反悔.
解除過水 : 打出(或加槓)一張非胡之牌即可解除過水, 其中加槓補牌如成胡, 自摸有效. 過水時之暗槓因無實際打出牌, 非為解除過水, 其補牌不得自摸.
荒局 : 牌牆除殘牌8墩(16張)外皆已摸完仍無人胡牌, 是謂荒局, 應重開新盤, 莊家續莊. 施行鐵八墩殘牌之牌局, 得廢止俗稱一路歸西、四風連和、四槓和局、九么和局等荒局作法.
相公 : 缺張、逾張、錯吃碰槓、錯打明牌、偷牌、花牌未補、花牌打出、錯位摸補、搶摸、吃碰未撿入、吃入打出、打出吃入、窺視暗牌、帶牌摸牌等經舉發或自承, 是為相公. 相公僅得依序摸牌(得暗槓、加槓、補花)並擇牌打出, 不得吃碰、碰槓、搶花或胡牌(包含花胡). 惟暗槓視同摸牌、加槓視同打牌兼補牌, 故不禁止相公為之. 相公分明相與暗相二種:
1) 明相: 已自承或遭舉發之相公, 是為明相, 只保留摸牌(含摸花補牌)與擇牌打出之基本行牌權.
2) 暗相: 違規而喪失胡牌權, 尚未遭舉發或自承前, 是為暗相, 仍得自由吃、碰、明暗槓等.
二相包賠: 行牌違規宣告相公後再度違反應宣告相公之規則, 應包賠三家, 莊連拉併計, 俗稱相一不相二, 唯指明相而言, 暗相不計次數.
眼牌 : 聽牌後得起身游走觀看各家暗牌與槓上第一張牌, 不得過水、換牌或明暗槓等, 不得帶牌走動, 亦不得透露他人或本身牌情. 他人胡牌時應付胡牌者1台. 眼牌者摸得或補得之牌不得靠入手牌, 如非自摸應原牌打出. 海底牌不得棄摸. 眼牌違規視同相公, 違規二次應就其底注與台數其包賠三家, 莊連拉照算. 未聽牌而眼牌者計違規一次, 再次違規則包賠. 眼牌者胡牌後如回溯發現曾經過水(含花胡), 其胡牌無效並應判包賠. 天聽、地聽不強制眼牌. 眼牌時應嚴守「噤口」禁制, 對於屬於各家隱私性質之違規或暗相(例如察知他人暗槓不同牌、他人暗牌中有花牌或摸到花牌故意不補插入手牌等), 一概不得透露或舉發; 惟由表象得為察知之違規, 不在此限. 因違規宣告為明相者, 不得眼牌.
詐胡 : 非為可胡牌情況(含缺張、逾張、錯胡、錯位摸補、搶摸、自摸違規、眼牌違規、過水違規、相公等)卻推倒全部或一部牌張(含將牌)而為胡牌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是為詐胡. 胡牌時手牌已翻開而有牌張掉離桌面者, 視同詐胡. 花胡時如將未成胡之手牌翻開, 手牌部份以詐胡論, 惟花胡仍屬有效, 應個別處理之. 詐胡非為胡牌, 乃屬違規行為, 故詐胡不具攔胡效力, 亦不因攔胡或被攔胡而免責. 詐胡時應作如下之處理:
1) 詐胡者應依底注加牌面台數分別賠付三家, 莊連拉之台數則另與莊家單獨計賠; 若莊家詐胡, 除底注加牌面台數以外, 莊連拉之台數應一併計入分別賠付三家.
2) 詐胡者另應就插花注賠付插花者; 如插花之主家詐胡, 插花者應就插花注分別賠付三家.
3) 莊家詐胡即應下莊, 閒家詐胡則莊家續莊, 但該盤不計連莊序. (此為防止閒家以詐胡惡意中止連莊).
行牌禁制: 行牌包含摸牌、吃牌、碰牌三大屬性. 從進牌至出牌之過程謂之打序, 一個打序限執行一種屬性. 行牌禁制包括:
1) 吃牌或碰牌之後不得接著開槓.
2) 碰槓之補牌不得自摸胡牌, 補得花牌再補之牌亦然(台麻特例).
3) 碰槓補牌之後如接著暗槓補牌不得自摸胡牌, 此暗槓補得花牌再補後亦然(台麻特例).
4) 自摸必須始於摸牌, 凡非依正常摸序進牌之打序, 概不得自摸胡牌.
5) 暗槓前所摸之牌如靠入手牌而又暗槓補牌成胡時, 其可胡之牌如包含同巡打過之牌, 此自摸無效.
6) 吃入牌時不得打出同(絡)牌; 打出牌後不得於同巡吃入同(絡)牌. 碰牌時不得打出同牌.
7) 牌牆摸序末三張內不得吃、碰、碰槓, 但允許暗槓或加槓.
8) 非因得歸咎於他人之因素而外露或說出暗牌或搭子, 本盤內不得吃碰槓或胡銃該暗牌或搭子.
包賠 : 發生詐胡、相公二度違規、眼牌二度違規、末八張內詐暗槓、弄亂牌牆或他人手牌致無法恢復等情況, 應依底注加本身牌面台數賠付三家與外插者, 涉莊連拉台數另加計, 是謂包賠.
代位賠付: 發生錯槓、錯碰、錯打明牌等致使行牌順序因而改變時, 應對約定時段內因受行牌順序改變之影響而發生的胡牌代替應付者支付, 是謂代位賠付.
錯補花之處理: 行牌者將一般牌張誤摸為花牌而補花, 於所補之牌翻閱或靠入手牌時, 判為相公. 如該誤摸為花牌之牌張恰為他人成胡之牌, 於補牌觸及槓尾牌時, 得予胡牌.
錯槓之處理 : 槓牌非為四張相同之牌者, 是為錯槓. 錯槓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 錯暗槓: 無論不慎或故意, 概為推定故意, 採代位賠付與末八張內加重處罰之原則.
1) 當有人槓上開花或因槓底補牌(含補花.開槓)原牌打出而放銃時, 應檢查盤中之暗槓, 如有錯誤應由錯暗槓者代位賠付. 如錯暗槓超過一個, 則共同平均賠付.
2) 在牌牆摸序末八張以內之暗槓若檢出錯誤, 除適用前項之代位賠付外, 若為荒局檢出錯誤, 應依牌面包賠三家.
3) 對非涉槓上之自摸或胡銃, 錯暗槓者除已成相公外, 無賠付責任(末八張內除外).
(二) 錯加槓: 未補牌前即時糾正免罰(被搶槓除外).
1) 所補之牌尚未插入手牌之前發現: 強制復原, 可免處罰, 惟在較嚴的場合可因偷窺槓上暗牌而判相公.
2) 所補之牌已插入手牌尚未打牌前發現: 如可確定哪張牌則強制歸回槓上並判相公; 如無法確定哪一張牌則由他人任抽一牌置回槓上並判相公, 牌局依原順序繼續, 且對其後該張槓上牌發生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3) 錯加槓者補了牌並已打出牌: 錯槓牌視為既遂,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新順序繼續, 並對本盤內涉及槓上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如既遂之錯加槓發生於本盤最後可摸之牌8張以內, 直接加重處罰依牌面包賠三家, 本盤終止.
4) 錯加槓之牌如恰為他人成胡之牌, 於加槓者補牌觸及槓尾牌時, 得予胡牌, 不計搶槓1台.
(三) 錯碰槓: 未補牌前即時糾正依喊碰未碰處罰; 已進行補牌時處理如下:
1) 所補之牌尚未插入手牌之前發現: 該牌強制歸回槓上並判相公, 該欲碰槓之坎子見光死應亮出門前不得作為安張來打.
2) 所補之牌已插入手牌尚未打牌前發現: 如可確定哪張牌則同(1); 如無法確定哪張牌則由他人任抽一牌置回槓上,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原順序繼續, 並對其後該張槓上牌發生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3) 錯碰槓者補了牌並已打出牌: 錯槓牌視為既遂, 錯槓者判相公, 牌局依新順序繼續, 並對其後暗牌8張以內的自摸與本盤內涉及槓上的自摸、原牌放銃等負代位賠付責任. 如既遂之錯碰槓發生於本盤最後可摸之牌8張以內, 直接加重處罰為依牌面包賠三家, 本盤終止.
錯碰之處理:
1) 錯碰未遂: 碰牌時打出之牌無人反應但在下家摸牌併入手牌前發現, 應強制復原並判相公.
2) 錯碰既遂: 碰牌錯誤時打出之牌有人吃碰(槓)完成並已捨牌或下家已摸牌入手牌, 錯碰者除判相公外, 應對其後摸序八張之內之他人自摸負代位賠付責任.
錯打明牌之處理: 捨牌誤將已吃碰之門前明牌打出, 又無法自手牌取出同一牌使恢復原狀, 是為錯打明牌, 其處理以避免改變原有之行牌順序為原則, 方式如下:
1) 如捨牌已入海無人吃碰或叫胡, 除判相公外, 應強制將改打正確的牌(即復原該門前搭)接受吃碰銃考驗, 照常行牌. 如拿不出正確的牌, 則應打出摸來的那張牌.
2) 如捨牌已入海有人吃碰, 除判相公外, 仍應強制依方式(1)復原改打, 並賠付已喊碰並亮出對子者與欲吃並亮出搭子者各1台, 不得吃碰此張錯誤捨牌.
3) 如捨牌已入海有人胡牌, 除賠付該銃外, 並復原該門前搭強制將摸來的那張牌再打出, 如也放銃, 再賠付一次, 本盤結束. 本盤如因錯打門前牌而結束, 如為莊家所為則下莊, 否則莊家續莊, 本盤不計連莊序.
4) 如捨牌已入海無人糾正並繼續行牌, 錯打者對其後摸序八張以內之他人自摸應負代位賠付之責任.
打出花牌之處理:
1) 摸花不補牌而將之打出: 除判相公(明相)外, 另強制翻開槓尾牌入海, 視同由其打出並負放銃風險.
2) 自手內牌中取出花牌打出: (a) 由暗相轉成明相, 另強制翻開槓尾牌入海, 視同由其打出, 並負放銃風險; (b) 如槓尾牌曾不慎外露或欲打出花牌者因故已知, 不得打出花牌, 如打出強制令其收回, 並由他人於其手內牌中任抽取一張打出, 並由其負放銃風險.
3) 已補過牌之外露花牌不得打出, 應即時令其收回並另擇牌打出. 此舉不判相公但胡牌時該張花牌不得計台.
行牌的優先權規則
關於二人或多人之行牌發生衝突, 正常情況是胡牌優先於碰(槓)牌, 碰(槓)牌優先於吃牌與摸牌, 但發生下列情況時優先權易位:
1) 自摸vs碰牌: 碰(槓)牌者喊碰早於捨牌者下家自摸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碰牌優先.
2) 自摸vs胡銃: 胡銃之意思表示早於捨牌者下家自摸之動作或意思表示, 胡銃優先.
3) 碰牌vs吃牌: 碰牌者遲疑喊碰, 俟捨牌者下家吃牌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吃牌優先.
4) 碰牌vs摸牌: 碰牌者遲疑喊碰, 俟捨牌者下家摸牌已入手牌列無法辨識所摸何張時, 摸牌優先.
5) 胡銃vs碰牌: 得胡銃者已伸手摸牌並觸及時, 或碰(槓)牌者已進行亮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碰(槓)牌優先.
6) 胡銃vs吃牌: 得胡銃者遲疑或無反應, 俟吃牌者已進行亮搭與打牌二動作時, 吃牌優先.
7) 胡銃vs摸牌: 得胡銃者遲疑或無反應, 俟放銃者之下家已完成摸牌與打牌二動作時, 摸牌優先.
8) 胡銃vs胡銃: 得胡銃者已伸手摸牌時, 視為過水不胡, 輪序在後的胡銃者優先.
9) 加槓vs搶槓: 加槓者補牌已入手牌後, 不得搶槓.
10) 補花vs碰牌(或碰槓): 補牌已入手牌列無法辨識所摸何張時, 他人不得碰牌或碰槓 .
違反優先權而行牌之罰則
1) 喪失自摸或胡銃優先權者, 如仍執意推倒手牌, 其胡牌無效, 依牌面包賠三家(胡銃vs胡銃除外).
2) 喪失碰牌優先權者, 如仍執意碰牌, 應判相公, 並應對後續摸序八張以內之他人自摸負代位賠付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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