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真的是賺到了!!










公司是打仗、賺錢的地方,不論情緣有多深,除非你想被淘汰出局或換工作,否則最好不要在公司談戀愛。

有些人會反駁說,人是感情的動物,有些事情哪裡是理智能控制得了的;我只能說,人也是理性的動物,如果你真的無法控制,那麼總有一天你得另謀高就。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大型企業明文規定不允許辦公室戀情。戀愛關係在公司內公開化是一種麻煩,而且是一種全面性人際關係上的麻煩,有時候還會讓公司蒙受嚴重的損失。

我曾經看過一則新聞,一名網路工程師追求同公司的女同事遭到拒絕,感情受挫後黯然離職,後來更因此由愛生恨,不但侵入該公司網站竊取全部電子郵件,並且以調查局的名義散發毀謗該女子名譽的信件,犯下偽造文書、妨害名譽、違反通信監察法等罪嫌。

大多數人可能會說:「這個女孩子很無辜啊!她可是什麼事都沒做!」那是你站在那女孩與員工的立場來看這件事情,如果你站在公司的立場想想,那公司豈不是更倒楣,公司發薪水給員工,還要承擔這種「感情風險」,光是沒追到就會有這樣嚴重的事故了,如果是鬧得嚴重的分手,誰知道還會發生什麼事情?哪家公司願意負擔這種風險?

就算有些公司沒有在員工守則上清楚寫上這條規定,大多數主管也不樂見辦公室戀情發生,它等於是一種辦公室天擇論的潛規則。如果你有心想在公司中好好生存下去,就要深刻理解這個法則,不僅要避免和同事產生感情關係,甚至連讓對方產生一點點曖昧遐想的空間都不要有。

像上述例子中的女生,她或許就是曾經給男同事超越了同事之間情誼的感受,才讓他覺得有追求機會。

而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相信除非這女生的神經比海底纜線還大條、堅固,否則應該也沒有臉再繼續待在公司裡了。

又比如說,如果你和另一個部門的小娟談起了戀愛,你們兩個決定不公開;但同時,你的同事小鄭也向小娟大獻殷勤,你既不能大剌剌的跟他說:「小娟是我女朋友,你離她遠一點」,又不能假裝沒看到那令你不愉快的畫面,相信這一定會讓你和小鄭之間的關係不知不覺緊張起來。

而另一種影響則是你們倆如果公開了,每天在辦公室中甜蜜蜜的深情相望甚至打情罵俏,特別是如果小娟在公司裡表現非常出色的話,那更會有很多煩惱事等著你。當小娟工作有所表現的話,同事會說是你對她照顧多多;她做得不好,同事可以說因為她的心思都跑到你身上去了。

辦公室戀情帶來的影響不會只在兩個人之間發酵,即使沒有影響到你們工作的效率,也會讓周遭的人嫉妒或吃醋,你們兩個可以說是動輒得咎。

當然,也有比較開通的公司,認為在公司內談戀愛是件好事,可是,多數公司都把「公司不是戀愛的場所」當成公司的信條。畢竟,在小團體中發展戀情所要付出的成本,不論對哪一方而言,都會扼殺你在辦公室中的存活率。

一定要避免將個人感情因素與工作效率混雜在一起。就算是再開明的主管,也不會想老是浪費時間去猜「你們昨天是不是吵架了,不知道你今天會不會沒有情緒好好處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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